融合班沿革


壹、學前部分:
1989年由新竹師院吳淑美教授向省政府教育廳申請「學前聽障語障幼兒與普通幼兒混和之實驗研究計畫」,將普通幼兒與特殊幼兒以二比一之比率混和,並於該年10月16日成班,招收16名幼兒其中6​​​名為障礙幼兒,而開始學前融合教育實驗
1982年8月學前融合班納入竹師實小編制,編制為六位學前特教教師及一位生活輔導員。學生為28位普通幼兒及26位特殊幼兒。
2004年融合教育校區落成學前融合班三個班搬到校區上課。
2011-2014年起學前融合班變成三年實驗計畫
2014年起​回歸普通幼兒園
貳、國小部分:
一、設班經過
1993年10月28日於教育部召該協調會(會中謝啟大及周荃委員出),會中決定由以竹師實小名義設置特殊教育資源實驗班,借用新竹市國小場地辦理。
竹師實小於1993年12月將設班計畫報部(只招收特殊學童)。
新竹師院特教系吳淑美教授修改竹師實小特教班設班計畫,加入兩倍之普通學童於特殊班中,並將修正計畫報部。
民國1994年2月1日同意竹師實小自下學年起設立特殊教育資源實驗班一班,班上有普通及特殊學生,並將此案報行政院審查。
依據行政院1994年6月22日教第23657號函(教育部1994年7月2日函)同意設立特殊教育實驗班,設教師兩名及生活輔導員一名,所須經費自竹師實小八十四年度相關經費下勻支。
1994年7月14日場地原借用竹市三民國小改為借用北門國小。
1994年7月30日辦理課程及招生說明會。
1994年8月6日至8月19日辦理教師及生輔員甄試。
1994年8月31日正式開學,因北門國小教室未整修完成暫借新竹師院教室上課。
1994年9月10日正式在北門國小上課。
頭三年為實驗階段,指導教授為新竹師院吳淑美教授。
1996年通過教育部評鑑,得以自然增班,成為常態性班級每個年級一班。
1997年8月小一新生借用及苗栗竹興國小教室上課,原來三個年級續借竹市北門國小教室上課。
自1998年8月起苗栗的班級搬回新竹和新生一二年級一起在香山運動場上課四五六年級仍在北門國小上課。
2004年六月融合教育校區落成國小融合班一至六年級搬到校區上課
2011年起國小融合班變成三年實驗計畫
2014年國小融合班變成一般普通班​
二、編制師資經過
融合班第一年(1994年)編制為二位教師及一位生輔員。
第二年 (1995年8月) 自然增班一班 (班上有16名普通學生及8名身心障礙學生)竹師實小只編了兩名教師預算,造成師資員額嚴重不足經過兩次向教育部申覆,家長陳情,柯立委建銘召開協調會,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派員實際到融合班視察,一直到1996年5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才同意增列生輔員一名,歷經八個月班上只有兩名教師的日子才告結束
融合班每班可有一名生輔員,乃考量班上有兩倍特殊學童之普通學童之事實,及當特殊兒童採不同年級分開上課時,得依學生人數分別計算生輔員,而不受特殊生須滿二十人增置生輔員一人之規定,此規定係以規範集中式特殊班為原則。

三、尋覓場地經過
竹師實小融合班自設班起就是借用外面場地, 因無自己專屬的場地注定須為場地奔走,以下是尋覓場地的經過:
1994.7.14. 召開設班場地協調會,借用場地由竹市三民國小改為北門國小。借用仁愛樓八間教室(每年自然增班一班)。
1996. 9.6. 北門國小發文欲收回融合班借用之教室(融合班已有三個年級,限期在八十七年六月搬離。
1996.9.10. 家長代表及計畫主持人吳淑美教授拜訪竹市教育局局長林松,請求協助不成。
1996.9.11. 家長召開記者會,希望尊重融合班之選擇及權益,然教育局希望融合班的特殊孩子回竹市的特殊班,普通孩子回原學區普通班。
1996.9.24. 家長代表及吳教授拜訪竹市議員尋求協助,無結果。
1996.10.5. 立法委員柯建銘召開教室在哪裡之公聽會,教育部國教司,教育廳,市府教育局,竹師實小,吳教授及家長參加,會中建議納入北門國小,分散至三個 學校及另覓場地等方案。
1996.10.28. 立法委員書面質詢,教育部答覆此案已處理。
1996.11.25. 教育廳要求教育部召開協調會。
1996.12.5. 家長邀請李院長遠哲來訪,並請其協助。
1996.12.27. 家長及吳教授開始尋覓國有地及其它場地。
1997.3.28. 國教司藍司長順德在竹市北門國小召開場地協調會,除相關人員與會外,前教改會執行秘書曾憲政教授亦與會,會中竹市北門國小家長會要求融合班歸還教室,竹師實小家長會表達不希望融合班搬回實小,以免影響到現有學生空間之使用。最後決議為維持現有三班至畢業,場地請師院,其他學校或北門提供,至於已核定的第四班請吳教授先行評估場地再行招生。
1997.4.24. 新竹市秦繼華國代寫信給退輔會楊主委要求捐地給融合班興建校舍。
1997.4.28. 新竹師院教務長召開附屬小學融合班場地協調會,結論為無法再提供場地與國小融合班(師院已借學前融合班班場地多年)。
1997.5.26. 劉進興立委在立法院為融合班召開專案報告,請教育部長吳京備詢。
1997.5.28. 李建興次長邀竹市教育局林局長,國教司藍司長,特教小組韓執行秘書等八人協商決議將竹師實小融合班之學生及教師編制納入北門國小,在行政上隸屬北門國小,並成立指導委員會,融合班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並專案補助增建教室所需之補助。
1997.6.20. 融合班家長從立委處得知上述決議,認為教育部在無家長及吳教授參與情況下,擬將融合班學生學籍由國立轉為市立,並將教學自主性完全回歸體制內辦理的作法已嚴重影響學生就學之權益,除了針對上述決議一一調查家長看法外,並稱上述決議為雅爾達密約一九九七版,再積極尋求支援。
1997.6.25. 教育部李建興次長召開竹師實小場地協調會討論五月二十八號決議事項,參與者有教育部,竹市教育局,北門國小,竹師實小,新竹師院黃院長萬益,吳教授淑美,劉進興立委,王拓立委,鄭龍水立委,及陳漢強立委,當天無法獲致決議,下次再討論。
1997.6.28. 吳教授到苗栗竹興國小看場地,苗栗願借場地。
1997.6.30. 吳教授電教育部特教小組韓執秘,表示願將融合班帶到苗栗。
1997.7.1. 融合班家長到竹興國小看場地。
1997.7.3. 教育部政務次長楊次長朝祥召開竹師實小場地協調會,出席人員為劉立委進興,王立委拓,鄭龍水立委助理陳漢強立委助理,新竹師院黃校長萬益,吳教授淑美,竹市教育局苗栗縣教育局竹興國小徐校長瑞娥及教育部官員,決議為:
(1)、融和班新增第四班借用苗栗竹興國小教室辦理。
(2)、已設之三班,仍在竹市北門國小至畢業。
(3)、請吳教授提供需求土地之條件,由教育部出面與土地主管機關協商,俟土地問題獲得解決後,由教育部興建校舍供融合班使用。
1997.7.5. 吳教授將手邊退輔會管理之國有地資料一筆交給教育部。
1997.8.8. 經楊政次協調,退輔會願意捐贈約一千五百坪機關用地給融合班,教育部韓執秘請吳教授在下午四點前答覆,吳教授在下午兩點電韓執秘表達願意接受。
1997.8.16. 吳教授請師院行文教育部向退輔會請求撥用一千五百坪土地給融合班。
1997.9.23. 退輔會行文教育部同意將管理之0。43公頃土地撥給融合班,須先辦理土地變更才能撥用。
1998.3.4. 施明德及劉進興立委召開竹師實小融合班土地變更費用協調會,邀請教育部李政次建興,師院黃校長,吳教授,竹市政府,及竹師實小討論如何編列土地變更及相關費用,讓融合班早日有校舍。決議為先專款補助土地變更費用及組成專案小組。
四、土地變更和撥用
1998.10.22. 新竹市都委會審查土地變更案。
1998.12.16. 省政府都委會審查土地變更案。
1999.2.15. 開始進行融合班校舍先期規劃(1999.4.23規劃報告送部審查)。
1999.4.6. 內政部都委會審查土地變更案。
1999.7.9 土地變更完成,公佈實施為特殊學校用地。
1999.8.9 吳教授填寫土地撥用計畫書申請土地撥用。
2000.1.12. 施明德委員帶吳教授及家長代表至立法院見楊部長請求協助。
2000.1.27. 規劃報告通過教育部工程小組審查。
2000.1.13. 行政院通過將國有土地撥用給融合班。
五、校舍興建
依據教育部2000年10月16日特教字第八九一二九四零一號函核定興建融合班校舍費用。
2001.1.16 徵選建築師。
2001.12.13 營建署第一次開標流標。
2001.12.28 營建署第二次開標流標。
2002.1.11 營建署第三次開標流標。
2002.4.12 營建署第四次開標流標。
2002.5.29 動土典禮。
2002.7.4. 上樑
2004.4.17 新校區落成典禮
2004.6.13 學前及國小搬進新校區
參、國中部分
民2000年8月於新竹市育賢國中設立融合班24名學生中6名為身心障礙。2004-2015年福榮融合教育推廣基金會與新竹市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於融合教育校區設立國中融合實驗班,2015年7月31日合作契約結束,2015年8月國中融合班改成非學校團體融合實驗,場地遷至新竹市水利路